黄静华硕电脑案:想获得高额惩罚性罚款,须做好先坐牢的准备
2006年,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大三学生黄静购买了一台华硕电脑,后发现其CPU存在问题。维权过程中,黄静被华硕以敲诈勒索之名告到公安部门,被批准逮捕,在看守所度过了10个月。近日,黄静获得了国家赔偿认定书。2008年10月26日,黄静及其律师决定对华硕提出名誉侵权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诬告陷害三项诉讼。
通过互联网调查资料后,事情经过做笔记如下。
- 2006年2月9日,黄静在华硕代理商北京新人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 V6800V 笔记本电脑。下午,电脑出现了蓝屏死机及强行关机后再不能开机的情况。几经修理,该电脑仍存在问题。华硕工程师告诉黄静,将免费将2.0GHz的CPU升级到2.13GHz。
- “新”电脑问题更大,机身温度把写字台木头表层烫坏。黄静通过软件检测发现,CPU是Intel公司的工程样品处理器,即测试版CPU,这种CPU性能稳定性差,明令禁止在市场销售。黄静与与代理人周成宇一起来到华硕北京产品服务中心,中心工程师承认该CPU由华硕公司更换,可以得到华硕公司保修,此过程被录像。
- 2006年2月15日,黄静化名“龙思思”与周成宇一起,拿着录像资料找到华硕电脑中国业务事业群总经理许佑嘉,就工程样品CPU一事进行了谈判。黄静提出,按华硕年营业额0.05%进行惩罚性赔偿,数额为500万美元,该赔偿将用于成立反欺诈基金会。
- 3月1日,多次协商未果后,黄静向华硕公司宣布终止和解谈判,并准备提起诉讼。3月7日上午,黄静与周成宇再次来到华硕公司时,海淀警方出现,将两人带走。华硕报案时隐瞒了CPU曾经更换的情况。黄静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直至批准逮捕,并被送到海淀看守所羁押。
- 2006年4月11日,华硕公司发布声明称:“近日,周成宇、‘龙思思’两人借华硕公司在维修过程中使用测试版CPU为由,向华硕电脑敲诈勒索500万美元,严重侵犯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,也对我公司的正常业务造成了极大的影响。”
- 2006年12月26日,海淀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,批准黄静取保候审。
- 2007年11月9日,海淀检察院对黄静做出不起诉决定。决定书中写道:检察院认为海淀公安分局认定的黄静的犯罪(敲诈勒索)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不符合起诉条件,故决定对黄静不起诉。
- 2008年6月5日,黄静的代理律师张平向海淀检察院提出了国家赔偿,内容为:“申请人没有犯罪事实而被错误逮捕羁押,从2006年3月7日至2006年12月26日已经被羁押295天,被申请人理应支付申请人赔偿金人民币46855.62元 (295天×158.8326元/天)。”
- 2008年6月16日,海淀检察院发给黄静《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》。通知书中写道,黄静采用向媒体曝光的方法,将华硕公司使用测试版CPU的事件公之于众,并与华硕公司谈判索取赔偿。该方式虽然带有要挟意味,但与敲诈勒索罪中的“胁迫”有质的区别。黄静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索赔,并不是一种侵占行为,而是维权行为,索要500万美元属于维权过度,但不是敲诈勒索犯罪。目前,检察院正在核定具体的国家赔偿金额。
- 2008年10月26日,黄静代理人组成的律师团进行最后商议,决定在一周内对华硕提起诉讼,首先要求华硕停止侵权并道歉,其次起诉华硕生产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,最后是起诉华硕诬告陷害。
- 黄静创办的华硕维权中文网站:www.asus315.com。
作者: 扎把 [Zaba]
波波坡原创文章 链接:http://www.bobopo.com/article/kb/黄静华硕电脑案.htm
标签: 科普
关键词: 黄静, 华硕, 500万美元, 工程样品CPU, 测试CPU, 龙思思, 周成宇, 华硕笔记本, 惩罚性赔偿, 海淀警方, 海淀检察院, 国家赔偿, 维权过当
创建日期: 2008-10-28